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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省考招警考試考點治安調解及例題解析

2020-03-09 14:25:02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華圖招警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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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招警考試考點治安調解及例題解析

調解范圍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jié)較輕,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調解處理: (1)親友、鄰里、同事、在校學生之間因瑣事發(fā)生糾紛引起的; (2)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 被侵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3)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不可調解 (1)雇兇傷害他人的; (2)結伙斗毆或者其他尋釁滋事的; (3)多次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4)當事人明確表示不愿意調解處理的; (5)當事人在治安調解過程中又針對對方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6)調解過程中違法嫌疑人逃跑的; (7)其他不宜調解處理的。
法律后果 (1) 達成協(xié)議并履行,不予處罰; (2) 各方當事人沒有達成協(xié)議的,或者雖然 達成了協(xié)議,但是一方或者數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協(xié)議,經對方提出并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的,由公安機關撤銷調解協(xié)議,并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給予處罰。對于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賠償糾紛,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例題·單選】公安機關治安調解工作的目的在于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wěn)定。因民間糾紛引起的下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不適用治安調解的是:

A.毆打他人、故意傷害的 B.侮辱、誹謗、誣告陷害的C.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D.當事人在治安調解過程中又挑起事端的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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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黎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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