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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考2021公告_京考報名官網(wǎng)

2020-11-27 12:50:18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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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已經(jīng)發(fā)布了,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詳細信息請點擊下方鏈接進行了解。


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招錄公告

一、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及相關推薦

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解讀 2021京考職位表下載 2021京考職位分析
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導 2021京考大綱解讀 2021京考報名條件
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專業(yè)目錄查看 2021京考考試時間安排 2021京考提分沖刺密卷

二、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報考疑問解答

關于報考條件

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

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北京市各級機關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中所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北京市各級機關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職位資格條件的,均可報考公務員。

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以及其他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在錄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存在上述不得報考情形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三、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相關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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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北京務員考試模擬試題練習

下列歷史事件時間排序正確的一組是:

A. 齊桓公稱霸→商鞅變法→秦統(tǒng)一天下

B. 司馬遷修《史記》→文景之治→王莽篡漢

C. 玄武門之變→黃巢起義→安史之亂

D. 杯酒釋兵權→岳飛抗金→王安石變法

【答案】A

【解析】齊桓公于公元前 651 年成為霸主;商鞅于公元前 356 年推行變法;秦于公元前 221

年統(tǒng)一六國。因此,選擇 A 選項。

【拓展】

B 項:文景之治(公元前 180 年至公元前 141 年)→司馬遷修《史記》(公元前 91 年)→王莽篡漢(公元 9 年)。

C 項:玄武門之變(公元 626 年)→安史之亂(公元 755 年至公元 762 年)→黃巢起義(公元 878 年至公元 884 年)。

D 項:杯酒釋兵權(公元 963 年)→王安石變法(公元 1069 年)→岳飛抗金(公元 1134年至 114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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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黎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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