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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廣西省考服務基層項目時間的界定?_廣西公務員考試網

2021-01-02 04:46:44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Document

 服務基層項目時間的界定?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報考公務員時,服務基層項目時間從協(xié)議簽訂之日算起。2014年3月1日后出現(xiàn)以下情形的,不計入其服務基層項目時間: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通過借調等方式離開簽訂協(xié)議的服務單位工作累計達90天以上的,借調時間不計入其服務基層項目時間。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應及時予以解聘。從解聘之日起,離崗時間不計入其服務基層項目時間。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公務員時,不符合基層服務年限要求的;在服務期內,未經縣級以上主管部門批準擅自離崗連續(xù)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優(yōu)惠政策,不能報考定向職位。

注:以上內容為2020年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部分內容

公務員考試筆試模擬練習題

下列哪一說法符合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

A. 王某 3 月 1 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3 月 5 日正式上班,勞動關系自 3 月 1 日起建立

B. 李某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為防止其反悔,可向其收取 500 元押金做擔保

C. 趙某在甲公司任職,同時在乙公司做兼職翻譯,乙公司應當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D. 張某所在甲公司與另外一公司合并成立了乙公司,應由乙公司繼續(xù)履行與之簽訂的勞動合同【答案】D

【解析】《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發(fā)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xù)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xù)履行。”張某所在公司與另外一公司合并成立了乙公司,張某的勞動合同應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乙公司繼續(xù)履行。因此,選 擇 D 選項。

【拓展】

A 項:《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王某 3 月 5 日正式上班,勞動合同自 3 月 5 日起建立,A 項說法錯誤。

B 項:《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

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B 項說法錯誤。

C 項:《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趙某在乙公司做兼職翻譯,乙公司應當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C 項說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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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魏幸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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