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8 09:27:19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http://whispersoftheforest.com/ 文章來源:湖南在線
2015年12月5日,在中央反腐敗協(xié)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tǒng)籌協(xié)調下,中國司法、外交等部門及河南省追逃辦密切協(xié)作,在美方配合下,成功規(guī)勸潛逃美國13年之久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黃玉榮回國投案自首。(12月5日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客戶端)
潛逃美國13年之久的貪官黃玉榮回國自首,這是反腐國際合作的勝利。十八大以來,隨著相關部門聯(lián)合行動深入開展,并全力開辟反腐第二戰(zhàn)場,推進國際反腐合作,一批又一批長期外逃的貪官歸案,其中不乏曾經在官場呼風喚雨的“大人物”,涉及貪腐金額巨大、違紀犯罪性質較為嚴重、甚至涉及許多辦案機關沒有掌握的重大線索。貪官長期外逃不能繩之以法顯然在國內外影響極其惡劣,對黨和人民的事業(yè)利益不符,對維護法紀的權威和尊嚴不利。
作為“紅通”4號嫌犯的黃玉榮回國自首,頗具象征和標志意義。一則,黃玉榮“來頭”不小,好歹也是第4號“紅通”嫌犯,可見其在追逃機關留下的案底不可小覷。資料顯示,黃玉榮曾任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河南省高速公路發(fā)展有限公司副懂事長等職務,在任職于這些“肥差”期間,涉嫌貪污、受賄犯罪,或是自感違紀違法性質極為惡劣、后果嚴重,在充滿對法紀的恐懼中潛逃。不難推測,這樣一位有著重大違紀犯罪行為的貪官給國家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政治生態(tài)的破壞是何等巨大。不交將之繩之以法,不能除群眾心中天惡氣。
二則,黃玉榮在外逃亡時間長達13年,長期逍遙于法紀之外,有損黨紀國法權威,有辱黨和政府權威,摸黑國家形象。長期以來,因為國際反腐合作機會的不健全、不完善,讓貪官有了躲避法紀制裁的禁地,也給一些試圖外逃的腐敗分子壯了膽。漫長的13年,是黃玉榮幡然悔悟的13年,也是中國反腐不斷推進取得新的突破的13年,事實證明,只要決心下定、意志堅定、持之以恒,法紀與腐敗的博弈中,最終勝利的必然是法紀。
但“百名紅通”究竟何時才能全數(shù)歸案?伴隨著國際追逃的深入開展,第二反腐戰(zhàn)場得到持續(xù)開辟,相信今后必然還有大量外逃貪官相繼被緝捕歸案。但這個過程得多久?需要多少人力物力財力支撐?雖然近三年來的反腐已經取得巨大成效,國內反腐已經進入深水區(qū),但國際追逃尚在起步階段,相應的國際追逃機制制度遠未完善。特別是外逃貪官最熱衷潛逃的國家和地區(qū)多與中國存在政治上的歧見,或根本沒有與中國建交,追逃起來存在程序和法律上的障礙,亟待進一步加強國際合作完善相關機制,建立反腐合作機制,實現(xiàn)追逃信息共享,真正截斷貪官一切可逃的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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