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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國考鐵路公安行測考試每日一練(7.16)

2021-07-16 11:29:44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行測考試涉及到的知識點方方面面,國家公務員考試需要考生持之以恒有計劃的學習,下面華圖教育老師為大家整理了2022國考鐵路公安行測考試每日一練(7.16),希望對大家備考有所幫助!

李某認為某電商平臺上的商戶所銷售服裝的外觀侵害了其設計著作權,于是通知電商平臺對該商戶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措施。關于李某的上述通知,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李某只需要提出主張,無須舉證,舉證商戶是否侵權的責任由電商平臺和商戶承擔

B.李某通知錯誤,造成商戶損失的,李某應當加倍賠償商戶損失

C.李某必須提供商戶侵權的確切證據(jù)

D.李某必須提供商戶侵權的初步證據(jù)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題考查電子商務法。

第二步,《電子商務法》第42條規(guī)定,知識產權權利人認為其知識產權受到侵害的,有權通知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jù)。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接到通知后,應當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并將該通知轉送平臺內經營者;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因通知錯誤造成平臺內經營者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惡意發(fā)出錯誤通知,造成平臺內經營者損失的,加倍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應該提供初步證據(jù),D項正確,C項錯誤。

因此,選擇D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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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

A項:無須舉證表述錯誤。

B項:《電子商務法》第42條第3款規(guī)定,因通知錯誤造成平臺內經營者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惡意發(fā)出錯誤通知,造成平臺內經營者損失的,加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只有惡意惡意發(fā)出錯誤通知,造成平臺內經營者損失的,才加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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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ha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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