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5 16:17 來源: 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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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省教育廳、人社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20〕25號)精神,現(xiàn)就我省2021年招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以下簡稱“特崗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公告全文: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shù)請查看《江西省2021年特崗教師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二)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包括以下兩類人員:
1.已取得相應層次和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2.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能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相應層次和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三)年齡不超過30歲(即199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報考初中崗位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崗位須具備師范類專業(yè)?苹虮究萍耙陨蠈W歷。
(五)所學專業(yè)應與崗位學科一致。各崗位專業(yè)要求按《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專業(yè)要求參照目錄》(見附件2)執(zhí)行。如:考生報考語文教師崗位,則其所學專業(yè)應在語文教師相關專業(yè)目錄范圍內。
(六)在我省各級各類中小學任教、具有教師資格的正式在編教師報考,必須在同一縣域內中小學校任教累計不少于5年(即:2016年9月及以前參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員和特崗教師服務期加上轉為正式編制教師工作時間不少于5年),且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取得最后任教中小學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民辦學校聘用的專職教師,需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以上同意報考證明作為資格復審的依據(jù)之一。
服務不滿5年或處于試用期的在編教師報考,須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取得學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的解除聘用關系證明,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完成下編手續(xù)。
(七)2021年服務期滿三年、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的特崗教師可以報考(需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正在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不得報考......(查看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