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9 13:30 來源: 南江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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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根據(jù)縣委辦《關于印發(fā)〈南江縣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南委辦〔2022〕24號)文件精神,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科體局決定開展2023年南江縣縣城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本次選聘共98個名額,具體選聘崗位詳見《2023年南江縣縣城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縣內外符合資格條件的在編在崗教師(其中:高中教師面向縣內鄉(xiāng)鎮(zhèn)學校和縣外學校選聘,其余教師面向縣內鄉(xiāng)鎮(zhèn)學校選聘)。
(二)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4.縣內在編在崗教師報考,需具有3年以上鄉(xiāng)鎮(zhèn)工作經(jīng)歷;
5.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特別優(yōu)秀(受過市委或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獎勵的)或崗位有特殊要求(需取得國家注冊職業(yè)資格證)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優(yōu)秀專業(yè)人才(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可適當放寬,男性不超過45周歲、女性不超過40周歲;
6.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公開選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jīng)歷;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崗位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guī)定。
工作經(jīng)歷年限、任職經(jīng)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3年10月31日;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公告發(fā)布首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5.尚在試用期或未滿規(guī)定服務年限或者對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服務年限截止時間計算到2023年10月31日);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可能形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縣外教師報考者,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選聘后納入引進人才管理,并享受南江縣優(yōu)秀教育人才相關待遇: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備“4.近5年業(yè)績突出,具備下列任意一項條件”中兩項及以上條件的,可放寬至45周歲);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
4.近5年業(yè)績突出,具備下列任意一項條件:
(1)獲得省級優(yōu)質課大賽二等獎以上或市級優(yōu)質課大賽一等獎;
(2)獲得市級教學成果或課題研究成果一等獎;
(3)近5年任教學科高考、中考成績均位居市縣(區(qū))前列;
(4)兩次及以上指導學生參加教育部舉辦的國家級學科奧林匹克、體育、藝術競賽獲得前八名或二等獎以上。
三、報名、資格審核及崗位調整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6日(9:00-12:00,14:00-17:00),在南江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人事股102室(南江縣集州街道紅塔大道129號)進行現(xiàn)場報名。報名免費。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
1.選擇崗位。報考者可通過登錄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scnj.gov.cn/)查詢崗位簡介、資格條件等情況。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從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下載《2023年南江縣縣城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對照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按照填報說明如實填寫有關信息。
3.現(xiàn)場報名。報考者攜帶以下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現(xiàn)場報名:
(1)填報完整的紙質《報名表》(由編制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崗位)、教師資格證、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有效期延長6個月);
(3)近期免冠著正裝正面藍底彩色2寸證件照2張;
(4)縣外報考人員,需提供組織人事部門聘用文件復印件(需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報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
4.資格審核。報名時由縣教科體局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工作貫穿選聘全過程,對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或新產(chǎn)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選聘資格,所產(chǎn)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5.打印準考證。報名后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現(xiàn)場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崗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崗位計劃。被取消計劃的崗位,已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四、考試
此次選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jù)《南江縣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南委辦〔2022〕24號)相關規(guī)定,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政策性加分。
(一)筆試
筆試由縣教科體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中學崗位(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政治)、小學英語崗位筆試內容為相關學科專業(yè)基礎知識。小學語文和小學數(shù)學崗位筆試內容為小學語數(shù)學科知識、教育理論、教育政策法規(guī)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2023年8月5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和排名于筆試后3日內公布,考生可通過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進行查詢。對筆試成績有異議需申請查分的,應于筆試成績公布3日內向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書面申請。
如需調整筆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的,將在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二)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與選聘名額之比為2:1。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員。同一崗位實際參加面試的人數(shù),少于開考名額2倍的,視為未形成競爭態(tài)勢,擬選聘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全縣選聘面試平均分數(shù)。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等將通過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予以公布。
面試由縣教科體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無學生上課的方式,內容為專業(yè)素質、語言表達、舉止儀表、職業(yè)修養(yǎng)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選用。
(三)加分項目
鼓勵在編在崗人員立足一線、扎根基層,在鄉(xiāng)鎮(zhèn)學校工作期間,每個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可在折合總分中加0.2分,考核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1分。
個人受中央、省、市、縣委、縣政府表彰的,每次可在折合總分中分別加2分、1.5分、1分、0.5分;受中央、省市相關部門表彰的按相應層級減半加分;對因同一事項獲不同層次獎勵的,只加最高項,不累計加分,對因不同事項獲獎的,可累計加分。表彰加分最高不超過3分(教研獲獎等不認定為表彰)。
所有加分項目均需查看原始依據(jù)。
五、考察
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科體局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和選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根據(jù)筆試成績高低確定,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由本次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加試辦法,以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縣教科體局會同選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選聘單位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jù)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和紀檢監(jiān)察干部、政工人事干部、財務管理干部、黨組織負責人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考察對象需要報告或者查核個人有關事項、進行經(jīng)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師德師風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縣城學校。
選聘單位黨組織根據(jù)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聘人選?疾鞂ο蠓艞夁x聘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現(xiàn)空缺,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一次?疾鞂ο笞栽阜艞夁x聘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所報考單位提出。
六、公示
縣教科體局將擬選用人員報南江縣組織人事部門,通過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人員,由縣教科體局按規(guī)定報批,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聘資格。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其他事項
對違反選聘工作紀律的、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筆試(或面試)的、不接受選聘結果的人員,將納入不良誠信記錄名單管理,五年內不得參加縣城學校公開選聘。
報考者須對提交的信息和資料負責,凡不如實填報、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選聘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將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公告發(fā)布機關另行明確,由縣教科體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南江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0827-8225533
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7-8227499
中共南江縣委組織部0827-8226583
監(jiān)督電話:南江縣紀委監(jiān)委0827-822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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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江縣委組織部 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江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
2023年7月18日
原標題:中共南江縣委組織部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江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2023年南江縣縣城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scnj.gov.cn/xxgk/jbxxgk/rszk/rsks/13876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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