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華圖教育2017-06-29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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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6月27日,南航CZ380航班由浦東打算飛往廣州,登機過程中,一名邱姓老太太向發(fā)動機扔了一把硬幣,導致航班延誤了5個多小時。事件雖然發(fā)生了,被發(fā)現了,機務人員緊急處理,找到全部的9枚硬幣,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傷害!可是讓大眾沒想到的是,警方這么處理,考慮到行為人年事已高,不予與處理!處理結果迅速掀起輿論的狂歡!人們不僅要問,法真不責老嗎?不懲戒的背后,是不是以后年齡就可以作為犯罪的擋箭牌?
確實生活中,我們不乏見到扔錢幣祈福的場景,不過都是在旅游景區(qū)的許愿池啊等!不過這樣往飛機里面扔錢幣的“奇葩行為”還是頭一次聽說,據報道說是老人信佛!
拋開老太的行為是無知的不說,但是有沒有想過如果其他乘客沒有發(fā)現其扔硬幣的行為呢?而是可能造成災難性的后果呢:如果發(fā)動機受損呢!如果造成巨額損失呢!如果機毀人亡呢!因為老太的無知行為導致延誤了其他乘客五個小時的時間!警方因為“行為沒有造成嚴重后果”避免了老太的重罰,只是口頭教育!
【模擬題】
法不責老為何引起眾議,年齡就能成為擋箭牌嗎?
綜合分析:
先來看看我國“法不責老”的法律條件:
根據我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再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70歲以上老人免于行政拘留,但并未有“罰款也可免去”的規(guī)定! ≡賮砜纯雌茐慕煌üぞ叩姆梢(guī)定:
再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guī)定條件:
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發(fā)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次事件中,如今連罰款都不用繳,警方的作為是否已超越了法律的授權?長久以來,難怪“法不責老”成為公眾吐槽的熱點之一!法律中,法不責老和法不責幼是一個道理,都是出于對弱者的保護。但是,法不責老不是必然的,需要滿足一定的情形才可以。中國法律也并未說“法不責老”,只是對老年人犯罪有一定維護。
更記得有新聞報道說過,有個年滿70歲的老人碰瓷訛詐,因為年齡免去罰款和拘留!一時間聲音四起,那以后老人還敢扶嗎。是不是扶之前還得先問下年齡呢? 尊老愛老不意味著以情代法,一味地姑息遷就不僅讓法治蒙羞,而且會起到不好的示范效應,更可能縱容一些老人倚老賣老!
提出對策:
第一,廣大旅客應嚴格遵守民航相關法律規(guī)定:飛機不是許愿池,投進去的硬幣,求不來運氣,相反很大程度上會造成嚴重的危險!
不是所有的美好許愿都要用錢來砸下去!許愿也要看環(huán)境! 法律是社會大眾的行為準則,人人應該遵守,不要因為是老人就存在僥幸心態(tài),年齡更不是法律的擋箭牌!
第二:航空公司和機場等方面在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也應更加細致:注意此次事件中,飛機還未發(fā)動就有其他旅客報告異物可能侵入發(fā)動機,避免了后續(xù)可能發(fā)生“更嚴重、更可怕”的事件!而不是由機場監(jiān)控方發(fā)現!不疏漏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才能及時發(fā)現不法乘客的違法行為!
第三:適當合理罰款,也不時為一種有效的懲戒手段!此次事件中,航空公司自己檢修,“自認倒霉"的行為,豈不是會助長一些人的僥幸心理!理解警方的人道主義,但也不應該弱化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個人行為責任,有失公平妥當,適當的懲戒也是對當事人起到一定的驚醒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