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信 華圖教育
微信號:huatuv
+ 關注

華圖教育 面試熱點

您當前位置:首頁 > 面試熱點 > 反腐

公務員面試熱點:“公務員撞死人用公款賠”是誰給的權利

  來源: 華圖教育  關鍵詞:公務員面試熱點,面試熱點,公務員,公務員撞死人用公款賠

點擊領取備考干貨

面試熱點相關背景

6年前,廣州公務員何健勇交通肇事撞死人要賠償38萬元,但這38萬元竟然由他擔任法人代表的一家鎮(zhèn)屬企業(yè)墊資,其中約21萬元一直未歸還。而且賠償家屬后,何健勇并沒有受到法律追究,反而升了官。時隔兩年后,他才受到調查,然而,該案至今沒有定論。(12月14日中國新聞網(wǎng)) 

面試熱點獨家解析

@京華時報舒銳:直到事發(fā)兩年后,何健勇才被刑拘,個中原因竟只是主管此案的原副局長于廣輝“接到某領導的電話,讓他關注一下此案”。目前,于廣輝已因濫用職權罪被追究刑責,可背后的某領導究竟是誰,仍不得而知。就因為“領導”的一句話,當?shù)毓舶谚F案辦成懸案,乃至差點成為無頭案,顯然存在制度性漏洞,必須深究。何健勇還涉嫌受賄罪、貪污罪。貪污罪主要是指他用公款為交通肇事買單。可是,法院為何多次重審?分歧在于,何健勇使用公車是辦公事還是私事。如果何健勇是在辦公事,只要他并非故意將人撞死,就應由單位買單。若是公車私用,卻用公款買單,則構成貪污罪。公車私用不僅會造成公車本身的耗損,一些無良的公車私用者還可能在發(fā)生事故后,以辦公事為由將事故責任轉嫁給公家,最終由納稅人買單。該案已進入第二次二審,希望當?shù)胤ㄔ喝娌槊魇聦,正確適用法律,為案件畫上一個公正圓滿的句號。

@人民網(wǎng)蔣萌:從撞死人有領導向公安“打招呼”,到賠償金由鎮(zhèn)屬企業(yè)墊付,再到遲來的司法經(jīng)多次重審,還掰扯開公車撞死人是“因公”還是“因私”……一系列怪誕狀況都與撞人者的公務員身份以及權力緊密相關,映襯出疑似權力干預司法、公姓企業(yè)財務混亂、司法審判翻來覆去、公車私用禁而不止、“因公撞人”似將減責等讓公眾愕然的景象。上述問題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黨紀嚴于國法、權力應被置于監(jiān)督的籠中有多大差距,人們的心中自有評價。該案發(fā)生在一個鎮(zhèn)上,卻不能因為涉案人的官位不高而輕視。司法公平與公正,必須通過一個個具體案例的判決來體現(xiàn)。全面從嚴治黨,黨內沒有特權,反腐沒有例外,蒼蠅和老虎要一起打。該案會如何蓋棺定論與終審判決,人們在拭目以待,司法應當給予社會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紅網(wǎng)王瑤:公務員撞死人卻用公款賠,是非對錯一目了然,但就是這樣的案件,卻模模糊糊、遮遮掩掩了多年,6年審3次還沒定論。深挖下去,便會發(fā)現(xiàn)此案背后的違法違紀亂象不止一處。首先,當事人是開著公車上班然后發(fā)生的車禍,這顯然是公車私用。其次,當事人在一家企業(yè)擔任法人代表,而《公務員法》明確規(guī)定:“公職人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yè)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再者,由企業(yè)墊資部分的資金始終未歸還,涉嫌經(jīng)濟犯罪?梢,表面上是公務員交通肇事用公款賠償,其背后,還隱藏著更多違法違紀亂象。

進一步深思,案發(fā)多年后當事人才受到調查,且至今沒有定論。案件雖有疑點,但基本事實清楚、關鍵證據(jù)確鑿,審判即使艱難,也不至于是一拖再拖。這背后,是否有公權力的介入,從而干擾此案的審判?這些問題如果沒能理清楚,便難以給公眾一個滿意的交代。顯然,在當前的語境下,公務員群體儼然也屬于“高危群體”,時時處在民眾的監(jiān)督之下,一不留神就可能陷入輿論的漩渦。但顯然,若是公職人員不濫用手中的權力,不以權謀私,清清白白做人、坦坦蕩蕩做事,自然也不會陷入輿論風暴當中。

在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的當下,所有公職人員遺留的違法違紀案件都應當給予明確的處理結果,而不是一再地糊弄公眾。并且,此事所折射的公權力濫用行為值得警示,若不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任由權力橫行來干擾社會公平正義,勢必會使從嚴治黨的全面推進受阻,進而影響到黨和政府形象。正因如此,盡快審理結案,澄清案件當中的各項疑點,給公眾一個滿意交代才是當務之急。

@東北新聞網(wǎng)劉柏言: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交通肇事撞死人后不僅沒有受到法律的追究,反而還升了官,何健勇利用自己的公務員身份成功的為自己闖過了一關又一關卻最終是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何健勇最終被刑拘很大原因是死者家屬的不斷上訪,我們不僅要問為何他能有此特權,一手遮天,還想一探究竟這背后掩藏的腐敗問題。

何健勇的案件不僅在賠償問題上充滿了貪腐氣息,就連其審判程序也是讓人唏噓不已,一審判決2年徒刑,再審11年徒刑,發(fā)回重審,恢復2年徒刑的“大起大落”讓人懷疑這其中是否有人為他暗中作法。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身為公務員的何健勇對自己的要求太過于放松,對自己的責任也太過于放縱,這個案件背后反映的問題不再是一個簡單的違法罪問題,他暴露出來了官場上官官相護的亂象,倘若不是當初有人指示審理案件的公安局副局長多關照,倘若不是黃閣鎮(zhèn)副鎮(zhèn)長袁某為其用公款賠償?shù)膯巫由虾灻鞣,這一重大貪腐案不會如此錯綜復雜。

公務員開車撞死人用公款賠償,一句話中的幾個“公”字直擊眼球,本是為人民服務的好公仆,奈何如此行事刺痛人心,相關部門當明確自身職責,莫失責傷民心。

@南寧新聞網(wǎng):庶民交通違法,輕者面臨著經(jīng)濟處罰,重者則要接受刑事處罰;而“官駕”呢,一旦出了事兒,有公家“托底”,有的甚至能逃避法律責任。像公務員何健勇交通肇事撞死人,所要賠償?shù)?8萬元,竟然由他擔任法人代表的一家鎮(zhèn)屬企業(yè)墊資,其中約21萬元一直未歸還。何健勇不僅沒有受到法律追究,反而升了官,這未免太過荒唐了。

如今官場總有一些怪現(xiàn)象,有些官員吃喝嫖賭全由公款報銷,現(xiàn)在連交通肇事賠償也可以由公款買單。這種該讓官員承擔的而不讓他們承擔,該嚴肅處理的卻不處理,無疑是對官員違法亂紀行為的放縱。有關部門替違法官員賠償買單,其實就是變相充當“保護傘”。這樣也許會助長官員違紀犯案的氣焰,反正有公款買單,不吃白不吃,不賭白不賭,撞了也不怕!

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2009年11月發(fā)出的《關于幾起領導干部駕駛公務用車造成嚴重交通事故案件的通報》明確指出:對領導干部私駕公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要從嚴追究其紀律責任,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由個人承擔所有費用。

用公款為交通肇事官員買單,雖然暫時平息了死者家屬的情緒,但觸發(fā)了更大范圍的民憤和更多的社會問題,反而將公權部門置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而遭受輿論的炮轟。如今官司纏身的何健勇固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對其貼心關照的相關部門也應追責。

華圖解析:一件發(fā)生在6年前的交通肇事罪,直至今天還未完全結案,如果肇事人是普通百姓,此案或許不至于拖得如此之久。但恰恰是因為肇事者的公務員身份,使得此案的最終結果至今仍是一個謎。在當下全面從嚴治黨的現(xiàn)實背景下,對公務員的違法犯罪行為如不能盡快給出處理結果,顯然難以給民眾一個交代。

俗話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何況是國家公職人員,更應該有法治理念,依法辦事,秉公辦事,對工作要有敬畏之心,一言一行不僅要顧及道德、輿論及個人代表的社會形象,更要遵守紀律,法律、法規(guī)。才能讓社會鋪滿正能量,才能維護黨和政府的形象。

公職人員手中的權力來自人民,也必須用于服務人民。何健勇及相關領導干部濫用職權,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紀責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一個人只要違反了法律,不論他是什么身份,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已閱讀28% 查看剩余內容
編輯:華圖教育

為你推薦

  • 推薦
  • 教育
  • 政治
  • 經(jīng)濟
  • 文化
  • 社會

延展閱讀

高分經(jīng)驗更多>

下一篇

國考面試熱點:“副縣長買官被騙1500萬元”是“權欲”扭曲的惡果

2014年5月28日,時任湖南新寧縣常務副縣長的孫洪波因涉嫌受賄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被逮捕。法院一審認定孫洪波犯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孫洪波不服上訴,2016年8月底,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