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王君2017-07-24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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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9日,2名大人帶著3名兒童,只買了4張飛機票,居然一路暢通進了機艙,直到臨近起飛才被乘務人員發(fā)現(xiàn)異樣。近日,吉祥航空京滬航線上發(fā)生了一起“兒童無票乘機”事件引人關注,該事件導致所有乘客被迫下機重新檢查,航班延誤近5小時。事件一出就引發(fā)熱議,孩子的家長是否有故意逃票的行為?航班延誤的這人又該由誰來負呢?相關方面在昨天分別做出了回應。
這個案例反映的是就是我們國家公務員考試中法律中的一個高頻考點,無民事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果在日;顒又谐霈F(xiàn)問題的話,這個責任的權屬問題。而這個案例中,由于家長和機場的疏忽造成了航班延誤將近5小時,這個責任一般來說是家長和機場雙方共同來承擔的。而本篇文章就是為大家樹立一下這個高頻考點。
一、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民法中當事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分為三類,首先就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一種是18周歲以上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這種自然人在民事活動當中的權利與義務的承擔是最全面的。民法中的民事法律行為的締結主體就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二種是16周歲以上自己掙錢自己花的自然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這種情況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一種特殊情況,但是該自然人的權利能力與義務承擔與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完全一樣。例如,小王16周歲,在當?shù)匾患移髽I(yè)上班,月收入3000元,而此時小王就可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小王的任何行為就可以視為完全有效。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類是民事行為能力就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10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的自然人,精神方面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在民事活動中的權利能力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其行為不能超過其相應的智力和能力的范圍,否則其做出的行為就屬于效力待定。想要使其這種行為有效分為兩種方式:1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jiān)護人事后進行追認該行為;2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jiān)護人幫他代理。例如,小明此時15周歲,買了一輛全球限量版豪車作為自己的生日禮物,可以看出此行為明顯超出小明的智力或能力范圍,想要使此行為從效力待定轉為有效,就需要他的父母事后同意;蛘咝∶鞯奶崆案嬖V父母讓父母幫他去買豪車。
三、無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類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這種自然人的年齡是10周歲以下的自然人以及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這種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的民事能力受到的限制較大,只能從事一些與其智力、能力相符的一些行為或者是純收益的行為。其他的超越其能力范圍的行為,必須由其監(jiān)護人進行代理,否則該行為無效。
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與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異同點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相同點是,二者對于純收益的行為都是有效的。但二者的區(qū)別卻經(jīng)常是考試中的高頻考點: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對于超越其能力范圍的行為,必須由其監(jiān)護人代理才可以使其生效;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超越其能力范圍的行為可以是監(jiān)護人代理,也可以事后由其監(jiān)護人進行追認。相比較而言,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能力范圍更加廣泛。
而且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做出超出智力和能力范圍的行為,在權利人進行追認之前,他的行為屬于效力待定,這個行為是否有效,主要是根據(jù)權利人是否追認,如果其父母或監(jiān)護人對于其行為同意,此行為從效力待定轉為有效。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做出其超出其智力和能力的行為,這個行為自始無效,即使權利人事后進行追認了此行為仍然是無效,其效力不會發(fā)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