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華圖教育2020-03-11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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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背景】
最近,一則新聞牽掛著成千上萬網(wǎng)友的心,“被梅姨拐賣15年的孩子找到了”!3月6日21時30分,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通報,3月4日,增城警方在上級公安機關(guān)的指揮和梅州警方的支持配合下,經(jīng)過十幾年的不懈努力,終于尋找回15年前在增城被拐的少年申某。15年啊,蒼天不負這位父親!至此,申軍良漫長而又煎熬的尋子之路,算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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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聚焦】
兒童被拐失蹤,是每個家庭最害怕的事情。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中國每年約有一萬名被拐賣的兒童。這個數(shù)字在民間傳說中則多達7萬人。姑且不論數(shù)字的虛實,丟失的孩子只有極少一部分能回到父母身邊,這樣的悲劇是無數(shù)家庭不可承受之痛。
有句話說得好,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人販子的產(chǎn)生,是因為有一批“買主”的存在。在一些比較偏僻的落后地區(qū),解決老有所養(yǎng)還是依靠“養(yǎng)子防老”。由于種種原因,一些人不能生育或是不能通過正當途徑收養(yǎng)孩子,就采用了簡單粗暴的方式:花錢買一個。
拐賣兒童,歷來是嚴重的犯罪行為,在任何一個國家都為法律所不容。打拐屢打不絕,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對買方市場過于縱容,處罰力度不夠。2015年,我國刑法修訂加大了對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的處罰力度,也就是說,“買方”首次被要求追究刑事責(zé)任。從“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不追究刑事責(zé)任”,修改為“可以從輕處罰”。“買方入刑”一度被視為打拐的“里程碑”,對買方市場也形成了切實的威懾作用。
最后,在司法層面上對參與人口販賣犯罪鏈條的所有犯罪分子施加適當?shù)奶幜P,也對打擊此類犯罪活動有著不容忽視的意義。所謂“適當”,就是既要足夠嚴厲,確保這樣的懲罰能夠?qū)λ诵纬赏兀植荒芤晃稄膰,?dǎo)致犯罪分子產(chǎn)生“魚死網(wǎng)破”的危險心理。
從“嚴”的角度講,司法機關(guān)應(yīng)當對從事人口販賣活動的主要犯罪分子予以嚴厲懲戒。同時,法律也要對所有與此有染的“從犯”,如購買兒童的家庭、提供信息的中介等加以處罰,如此才能從需求端打擊人口販賣的“黑色市場”。從“寬”的角度上講,我們還需意識到,對人口販賣這類犯罪,不到萬不得已,一定要慎用死刑,如此才能避免犯罪分子鋌而走險,為了消滅證據(jù)干脆謀害兒童。而對于那些能夠主動交代被拐兒童下落的犯罪分子,法律也可以適當減輕其刑責(zé),從而鼓勵更多犯罪分子作出正確的選擇。
材料來源: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20/0311/c1003-31626600.html